如何判斷是否符合申請工簽要求 ?
外國人來華就業新政自2017年4月1日執行以來,對申請人的資質審核有了重大調整,讓許多用人單位和申請人感到困惑。下面我們就如何判斷申請人是否符合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簽證的要求,做具體說明。
國家將來華工作分外國高端人才(A類)、外國專業人才(B類)、 和外國普通人才(C類)三類,按標準實行分類管理。
1、外國高端人才(A類)
定義: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國際企業家、專門特殊人才等“高精尖缺”外國高端人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確定為A類,實行“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服務。
1. 入選國內人才引進計劃的;
2. 符合國際公認的專業成就認定標準的;
3. 符號市場導向的鼓勵類崗位需求的外國人才;
4. 創新創業人才;
5. 優秀青年人才;
6. 計點積分在85分以上的。
詳細的認定標準,請下載《高端人才(A類)認定標準》
2、外國專業人才(B類)
符合外國人來華工作指導目錄和崗位需求,屬于中國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急需的外國專業人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確定為B類。
(一)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和2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的外國專業人才。符合以下條款規定之一的:
1.在教育、科研、新聞、出版、文化、藝術、衛生、體育等特殊領域從事科研、教學、管理等工作的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
2.執行中外政府間協議、國際組織間協議、中外經貿和工程技術合同的人員,對國際知名學術機構和科教類國際組織派遣的人員按照政府間交流合作協議條款相應放寬年齡要求。
3.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聘雇人員和境外專家組織駐華機構代表。
4.跨國公司派遣的中層以上雇員、外國企業常駐中國代表機構的首席代表和代表。
5.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聘用的外國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
(二)持有國際通用職業技能資格證書或急需緊缺的技能型人才。
(三)外國語言教學人員。外國語言教學人員原則上應從事其母語國母語教學,并取得大學學士及以上學位且具有2年以上語言教育工作經歷。其中,取得教育類、語言類或師范類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或取得所在國教師資格證書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國際語言教學證書的,可免除工作經歷要求。
(四)平均工資收入不低于本地區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收入4倍的外籍人才。
(五)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專門人員和實施項目的人員。
(六)計點積分在60分以上的專業人才。
(七)具有學士學位,且平均工資收入不低于本地區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收入的4倍,即上海地區月薪大于等于26100元;(新增)
(八)在上海學習并獲得學士或以上文憑(畢業于上海任何大學,但畢業時間不超過1年),且用人單位注冊在上海保稅區或張江高科技園區。(新增)
3、外國普通人才(C類)
滿足國內勞動力市場需求,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外國人員,確定為C類,主要包括:
(一)符合現行外國人在中國工作管理規定的外國人員;
(二)從事臨時性、短期性(不超過90日)工作的外國人員;
(三)實施配額制管理的人員:包括根據政府間協議來華實習的外國青年、符合規定條件的外國留學生和境外高校外籍畢業生、遠洋捕撈等特殊領域工作的外國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