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中國綠卡的條件:
什么是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
即在中國永久居留權的憑證,也就是中國的“綠卡”。持證的外國人在中國居留期限不受限制, 憑其有效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出入中國國境, 無需再辦理簽證手續?!锻鈬擞谰镁恿糇C》的有效期為五年或者十年,如期滿或破損、遺失時,可以申請換發或補辦。
實施的依據是什么?以及從什么時候開始實施的?
依據是《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該辦法于2003年12月13日經國務院批準,于2004年8月15日由公安部及外交部聯合予以發布施行。
那些人有資格申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申請時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符合七種情況之一的外國人均可以申請(具體請參見政府原文)。北京市公安局對該辦法進行了細化,并規定了符合下列九種情形之一的外國人可以申請:
一、 個人投資合計50萬美元以上
(一)申請條件
在國家頒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目錄》鼓勵類產業中,個人直接投資或已連續三年投資合計50萬美元(實際繳付注冊資本金)以上,并在北京設立了外商投資企業,申請人在《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投資者一欄注明是申請者本人的,可以申請永久居留。
(二)需提交的材料
1、 本人有效的外國護照或者能代替護照的證件復印件(攜帶原件);
2、 四張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淡藍色背景彩色照片;
3、 國外無犯罪記錄證明;
4、 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的《健康證明書》或者外國衛生醫療機構簽發的健康證明書(必須是在申請前6個月內的《健康證明書》);
5、 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攜帶原件);
6、 本年度通過工商局年檢A級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攜帶原件);
7、 政府審計部門或有關機構出具的該企業的《驗資報告》復印件(攜帶原件);
8、 提供申請之日前連續三年的北京市稅務局出具的“個人完稅證明”(包括個人所得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契稅);
9、 國家發改委或北京發改委出具的國家鼓勵發展的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復印件(攜帶原件);
10、 配偶同時申請時提交“結婚證明”復印件(攜帶原件);
11、 未滿18周歲子女申請辦理時提交“出生證明”或者“親子關系證明”復印件(攜帶原件);
12、 其他必要的證明。
* 所有外國機構出具的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 所有外文材料需譯成中文。
* 所有復印件需A4規格,一式兩份。
二、 個人投資合計200萬美元以上
(一) 申請條件
個人在中國直接投資或者連續三年投資,或與中方共同進行石油合作勘探開發,連續三年投資合計繳付注冊資本金200萬美元以上,并在北京設立了外商投資企業,申請人持有《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投資者一欄注明是申請人的,可以申請永久居留。
(二) 需提交的材料
1、 本人有效的外國護照或者能夠代替護照的證件復印件(攜帶原件);
2、 四張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淡藍色背景彩色照片;
3、 國外無犯罪記錄證明;
4、 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的《健康證明書》或者外國衛生醫療機構簽發的健康證明書(必須是在申請前6個月內的《健康證明書》);
5、 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攜帶原件);
6、 本年度通過工商局年檢A級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攜帶原件);
7、 政府審計部門或有關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復印件(攜帶原件);
8、 提供申請之日前連續三年的北京市稅務局出具的“個人完稅證明”(包括個人所得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契稅);
9、 配偶同時申請時提交“結婚證明”復印件(攜帶原件);
10、 未滿18周歲子女同時申請時提交“出生證明”或者“親子關系證明”復印件(攜帶原件);
11、 其他必要的證明。
* 所有外國機構出具的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 所有外文材料需譯成中文。
* 所有復印件需A4規格,一式兩份。
三、 連續4年在有關單位擔任副總或具有副高級職稱以上
(一) 申請條件
在國務院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所屬機構、執行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者重大科研項目的企業事業等單位中,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北京居留累計不少于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外國人,可以申請永久居留。
(二) 需提交的材料
1、 本人有效的外國護照或者能夠代替護照的證件復印件(攜帶原件);
2、 四張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淡藍色背景彩色照片;
3、 國外無犯罪記錄證明;
4、 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的《健康證明書》或者外國衛生醫療機構簽發的健康證明書(必須是在申請前6個月內的《健康證明書》);
5、 北京市稅務局出具的連續任職四年內三年的“個人完稅證明”(包括個人所得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契稅);
6、 任職單位出具的本人職務或者職稱證明;
7、 《外國專家證》或者《外國人就業證》復印件(攜帶原件);
8、 任職單位的登記證明以及年檢證明;
9、 在執行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者重大科研項目的企業、事業單位中任職的人員需提交省、部級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證明文件;
10、 申請之日前四年內變換工作單位或職務、職稱的,由所在單位出具相關證明;
11、 配偶同時申請時提交“結婚證明”復印件(攜帶原件);
12、 未滿18周歲子女同時申請時提交“出生證明”或者“親子關系證明”復印件(攜帶原件);
13、 其他必要的證明。
* 所有外國機構出具的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 所有外文材料需譯成中文。
* 所有復印件需A4規格,一式兩份。
四、 在外商投資企業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職務以上或副教授、副研究員職稱以上
(一) 申請條件
在高薪技術企業、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有同等待遇,四年內在北京居留累計不少于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外國人,可以申請永久居留。
(二) 需提交的材料
1、 本人有效的外國護照或者能夠代替護照的證件復印件(攜帶原件);
2、 四張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淡藍色背景彩色照片;
3、 國外無犯罪記錄證明;
4、 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的《健康證明書》或者外國衛生醫療機構簽發的健康證明書(必須是在申請前6個月內的《健康證明書》);
5、 北京市稅務局出具的自申請之日前四年之中三年的“個人完稅證明”原件(包括個人所得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契稅);
6、 任職單位出具的本人職務或者職稱證明;
7、 《外國專家證》或者《外國人就業證》復印件(攜帶原件);
8、 本年度通過工商局年檢A級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攜帶原件);
9、 由政府審計部門或有關專門機構出具的該企業的《驗資報告》復印件(攜帶原件);
10、 高薪技術企業提供科技部或北京市科委出具的《高薪技術企業認證書》復印件(攜帶原件);
11、 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提交國家發改委或北京市發改委出具的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復印件(攜帶原件);
12、 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提交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確認書復印件(攜帶原件);
13、 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提供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確認書復印件(攜帶原件);
14、 申請之日起,前四年內變換工作單位或職務、職稱的,由所在單位出具相關證明;
15、 配偶同時申請時提交“結婚證明”復印件(攜帶原件);
16、 未滿18周歲子女同時申請時提交“出生證明”或者“親子關系證明”復印件(攜帶原件);
17、 其他必要的證明。
* 所有外國機構出具的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 所有外文材料需譯成中文。
* 所有復印件需A4規格,一式兩份。
五、 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得人員
(一) 申請條件
對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過重大、突出貢獻或對國家有重大價值的世界頂尖人才、特殊技能人才及指明人士等,包括世界著名科學獎項獲得者、世界知名學者、企業家、運動員、文藝人士等外國人,可以申請永久居留。
(二) 需提交的材料
1、 本人有效的外國護照或者能國代替護照的證件復印件(攜帶原件);
2、 四張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淡藍色背景彩色照片;
3、 國務院所屬主管部、委、局出具的推薦函;
4、 《外國專家證》或者《外國人就業證》復印件(攜帶原件);
5、 各種獎勵證明;
6、 身強人獲得的具有世界影響力或重大價值的科研成果證明;
7、 外籍華人科技人才可由人事部出具推薦函或身份確認函以及,《來華定居專家證》;
8、 配偶同時申請時提交“結婚證明”復印件(攜帶原件);健康證明;國外無犯罪記錄證明;
9、 未滿18周歲子女同時申請時提交“出生證明”或者“親子關系證明”復印件(攜帶原件);
10、 其他必要的證明。
* 所有外國機構出具的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 所有外文材料需譯成中文。
* 所有復印件需A4規格,一式兩份。
六、 夫妻團聚
(一) 申請條件
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于九個月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的外國人,可以申請永久居留。
(二) 需提交的材料
1、 結婚證復印件(攜帶原件);
2、 有效護照復印件(攜帶原件);
3、 國外無犯罪記錄證明;
4、 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的或者外國衛生醫療機構簽發的《健康證明書》(申請之日前6個月內的);
5、 中國籍配偶的身份證、北京市戶口本復印件(攜帶原件);
6、 在中國獲得永久拘留資格的配偶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復印件(攜帶原件);
7、 經公證處的夫妻一方的存款證明(按照受理時北京市每月最低生活保障金標準計算,有相當于10年以上存款數額的可支配財產或受理申請后5年內有較穩定的每月不低于該標準的個人收入來源證明);
8、 經公證的房屋租賃或者房屋產權證明;
9、 四張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淡藍色背景彩色照片;
10、 其他必要的證明。
* 所有外國機構出具的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 所有外文材料需譯成中文。
* 所有復印件需A4規格,一式兩份。
七、 親子團聚
(一) 申請條件
未滿18周歲的為婚子女投靠父母的,可以申請永久居留。
(二) 需提交讀文件
1、 本人的有效護照復印件(攜帶原件);
2、 出生證明或者公安、司法機關出具的親子關系鑒定證明;
3、 屬于收養關系的。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國內建立收養關系的,由省級民政部門 出具收養證明;依照外國法律在國外建立收養關系的,由國外有關機構出具收養證明并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建立收養關系的,由中國委托公證人(香港)出具收養公證書;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建立收養關系的,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公證員出具收養公證書;在臺灣地區建立收養關系的,由臺灣地區公證人出具收養公證書;
4、 中國籍父母的北京市戶口本、身份證、護照、綠卡復印件(攜帶原件);
5、 外國籍父母的有效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復印件(攜帶原件);
6、 父母離異的,需提供離婚證明復印件(攜帶原件);
7、 四張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淡藍色背景彩色照片;
8、 其他必要的證明。
* 所有外國機構出具的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 所有外文材料需譯成中文。
* 所有復印件需A4規格,一式兩份。
八、 親屬投靠
(一) 申請條件
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已滿18周歲的直系親屬,且年滿60周歲、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拘留不少于九個月并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的申請永久居留,需提供以下材料:
(二) 需提交的材料
1、 有效護照復印件(攜帶原件);
2、 經公證處的投靠人在國外無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3、 經公證處的投靠人退休金證明或者被投靠人經濟擔保證明(按照受理時北京市每月最低生活保障金標準計算,有相當于10年以上存款數額的可支配財產或受理申請后5年內有較穩定的每月不低于該標準的個人收入來源證明);
4、 國外無犯罪記錄證明;
5、 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的或者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外國衛生醫療機構簽發的《健康證明書》(申請前6個月內的);
6、 被投靠中國公民身份證、北京市戶口本復印件(攜帶原件);
7、 被投靠外國人的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復印件(攜帶原件);
8、 經公證的親屬關系證明;
9、 經公證處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賃或者產權證明;
10、 四張二英寸正面免冠本身淡藍色背景彩色照片;
11、 其他必要的證明。
* 所有外國機構出具的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 所有外文材料需譯成中文。
* 所有復印件需A4規格,一式兩份。
九、 重點高等院校專家
(一) 申請條件
在北京重點高等院校擔任教授、副教授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于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可以申請永久居留。
(二) 需提交的材料
1、 有效護照復印件(攜帶原件);
2、 國外無犯罪記錄證明;
3、 四張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淡藍色背景彩色照片;
4、 任職單位出具的本人職務或者職稱證明;
5、 稅務局出具的個人完稅證明;
6、 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的或者外國衛生醫療機構簽發的《健康證明書》(申請6個月內的);
7、 最高學歷證明復印件(攜帶原件);
8、 《外國專家證》復印件(攜帶原件);
9、 配偶同時申請時提交“結婚證明”復印件(攜帶原件);
10、 未滿18周歲子女同時申請時提交“出生證明”或者“親子關系證明”復印件(攜帶原件);
11、 其他必要的證明。
* 所有外國機構出具的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 所有外文材料需譯成中文。
* 所有復印件需A4規格,一式兩份。
其它事項
關于《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換發、補發
一、 填寫《外國人換發或補發永久居留證件申請表》。
二、 提交本人四張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淡藍色背景彩色照片。
三、 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應當在證件有效期滿一個月以內申請換發。
四、 證件內容變更的,應當在情況變更后一個月內申請換發。
五、 證件損壞或者遺失的,應當及時申請換發或者補發。
六、 遺失《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及時到出入境管理處報失,并登報聲明作廢后,申請補辦。
七、 在《管理辦法》實施前已經批準在中國定居或被授予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換領《外國人永久居留證》,還需出示本人原持用的《外國人居留證》。
關于委托申請
一、 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由本人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并辦理相關手續。申請者本人不能親自遞交申請的,可以委托親屬以及國家機關、律師事務所等有關法人機構代理申辦手續(統稱“被委托人”)。屬于未滿18周歲的申請人應由其父母代理申辦手續。
二、 由“被委托人”代為申請的,要提交申請人出具的委托書;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由其父母書寫并簽字的委托書;委托書應注明申請人與“被委托人”的基本情況、委托事項等內容。具體承辦人需要有被委托機構的授權書。委托親屬申請的,委托書還應注明申請人與被委托人關系以及委托理由等內容。
三、 上述所有外國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所有外文材料需譯成中文。
四、 被批準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在受理地領取證件。
審 批 時 限
公安機關自受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的申請之日起六個月以內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收 費 標 準
一、 公安機關受理外國人永久居留申請時,每人收取申請費1500元(人民幣)。受理申請后,經審核該外國人不符合永久居留條件和標準、不批準其永久居留申請的,申請費不退。
二、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每證收取證件費300元。
三、 《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有效期滿、內容變更,申請換發或補發,每證收取證件費300元。
四、 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每證收取證件費600元。
受理機關
受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的機關是所在地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直轄市公安分、縣局。
想了解更多資料,請致電13774252945